南京保安公司城管购保安服务助执法应慎重
近来有媒体报道,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萝岗分局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晒出一则保安采购服务单一来源公示,根据公示信息,萝岗城管将一年花80万元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购买“执法活动保安服务”。
虽然公示信息称,保安服务并不是每项执法都会配备,只有特定执法才会出动保安服务,但是花大价钱请人来做城管本该履行的工作,到底是城管部门的人力资源不足、执法能力不强?还是为了保证有效执法而采取的新型办法?
在部门地方政府已率先尝试将部分执法协助服务交给社会化管理,上海市政府也出台了《购买市容保障服务办法》,允许各级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市容,社会力量市容保障服务者需要与政府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区域市容达标,并且不能和违法对象发生冲突。但是对于城管等这类与社会安全和秩序保障直接相关的部门来说,作为一种警察力量,城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保安服务是否真的能物尽其用、“钱尽其用”呢?
近来多发生城管暴力执法后又被澄清非正式执法人员,这类事件只要发生,容易对城管部门造成不利影响,一方面非正式执法人员并没有合法的执法权,在执法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会对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另一方面非正式执法人员同样代表着城管部门,这类事件容易破坏城管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对以后的执法造成不便。
因此,城管部门采购保安服务理应慎重,不仅要选择合法经营且营业等级较高的安保公司,更应该在使用保安服务时注意区别城管人员和安保人员的职责,不能让安保人员代替城管人员行使执法权,更不能纵容安保人员做出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影响。 |